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
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服务中心)是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,职能是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,在知识产权方面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工作。根据工作需要,遵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招聘岗位和条件
(一)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2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。
3、具有北京市户口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条件优秀者,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。
4、具有较强的文字、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。
5、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二)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
1、专利技术商用化岗位1名
岗位职责:负责专利技术的商用化研究、管理及专利商用化全程服务的支持工作。
任职条件:硕士以上学历,金融或经济管理专业,在技术转移或技术服务岗位工作三年以上,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者优先。
2、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岗位1名
岗位职责:知识产权法律咨询、司法鉴定服务工作。
任职条件:硕士以上学历,法律背景,在法律或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,具有司法资格或专利代理人资格。
二、公开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、报名方式:请将填写好的《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岗位应聘报名表》(需在照片部分插入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)发送至bjiphr@163.com,报名表见附件。
2、截止时间:2010年1月14日24时
3、资格审查:根据职位要求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初审合格人员本人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(时间、地点电话另行通知)。
资格审查材料:报名表、(须有近期1寸免冠照片)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技术职称证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(复印件A4纸)。
4、注意事项: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。报考者须提供真实、完整、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、证件等相关材料。凡提供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报考资格,不予录用。
(二)笔试: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面试:根据笔试成绩,每个招聘岗位择优3-5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。
(四)体检:从笔试、面试的优秀者中按岗位分类以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
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,根据用人单位安排,到指定医院体检。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同放弃资格。
(五)考察:对体检合格的人选,进行全面考察,并核查人事档案。
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,从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:1的比例依次递补。
(六)公示:对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者,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、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
(七)聘用: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电话:661329027
联系人:种玉珍杨丽